一、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认真组织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2025年2月28日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数据报送管理平台(https://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规范进行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招生高校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本校素质测试或面试的内容、标准、形式与办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3月1日—3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二、录取程序
招生高校要严格执行经我厅核准并公布的招生章程,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为保障生源质量,各招生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文化或技能最低录取控制线。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拟录取名单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后,应于2025年4月8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安排)。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招生高校要通过招生简章等途径明确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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